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43
证券代码:831839 证券简称:广达新网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粤 0306 民初 37947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
案号:(2020)粤 0306 执 1883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粤 0309 民初 680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20-043
案号:(2020)粤 0309 执 741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粤 0305 民初 2346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
案号:(2020)粤 0305 执 1100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加工货款 167,661.9 元及利息;
2、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返还借款人民币 3900,000 元以及应付利息人民币 343,452.06 元;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 400,000 元及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1、(2020)粤 0306 执 18839 号案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已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
议;
公告编号:2020-043
2、剩余 2 个执行案件,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此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明显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知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事项后,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寻求最佳处理方法,将尽快支付案件款项,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同时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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