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自控: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科达自控资讯
2024-04-22 21:16: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4-037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
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 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草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