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3
证券代码:831817 证券简称:捷创技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经营战略和发展需要,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云中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荟”)17.50%的股权以 0.00 元转让给江山金鹊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7.50%的股权以 0.00 转让给自然人何徐敏,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云中荟 65.00%的股权,公司仍对云中荟拥有控制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3、计算依据:根据本次转让金额均为 0 元,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末资产总额为 274,797,976.31 元,期末净资产为
96,658,676.97元;本次拟出售股权的浙江云中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91,389.32 元,净资产为 83,781.7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0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09%,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标准。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本次对外出售
资产事项。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出售资产无须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即可。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山金鹊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广福路 9-1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
注册资本:100,000 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机械设备销售;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械设备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董善科
控股股东:蔡先超
实际控制人:蔡先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自然人
姓名:何徐敏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永丰巷 16 号 4 单元 3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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