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6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31810 证券简称:摘牌本益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29日起被强制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按要求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9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因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5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10个交易日,摘牌整理期于2021年11月26日结束,并将于2021年11月29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
公告编号:2021-037
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和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泽滨
联系电话:0595-27798018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园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一路
联系电话:021-38032081
特此公告。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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