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6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1810 证券简称:本益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泉港区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等,发现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主要资产被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山腰支行
帐号:13-590601040006117
帐户性质:基本帐户
2、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帐号:0000008642787012
帐户性质:一般帐户
3、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帐号:157600100100086174
帐户性质:一般帐户
4、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3650000000463090
帐户性质:一般帐户
5、开户行:邮政银行泉港支行
帐号:935001010017660075
帐户性质:一般帐户
(二)被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资产 产权证号
泉港区普安工业园区驿峰路南侧、鸿盛 闽(2017)泉港区不动产权
1
皮革用地西侧 第 0000382 号
泉港区普安开发区、驿峰路西北侧、规 闽(2019)泉港区不动产权
2
划路交叉口南侧 第 0001798 号
二、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的原因
因公司石英石板产品停产,很多经济纠纷没有能够及时解决,从而造成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
三、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收集证据应对重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针对法院对公司冻结查封财产超出执行标的的部分,公司将申请复议,解除超出执行标的资产的冻结查封状态。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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