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16
公告编号:2016-014
证券代码:831803 证券简称:炫泰文化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广告发布权许可协议,将广告发布权许可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按照广告费用收取许可费。预计2016年度许可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刘浩先生持有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6.67%股份,同时担任宁波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宁波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6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
公告编号:2016-014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天津摩通世纪文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有限责任公司 薛天辅
化传播有限公司 482号创智大厦204室
(二)关联关系
刘浩先生持有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6.67%股份,同时担任宁波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宁波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6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许可,在被批准道路两侧智能报刊亭上发布户外广告。智能报刊亭广告运营需要技术与硬件支撑,因此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广告发布权许可协议,将广告发布权许可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按照广告费用收取许可费。预计2016年度许可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元。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广告发布权许可天津摩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
公告编号:2016-014
按照广告费用收取许可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能够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天津炫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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