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1796 证券简称:汉镒资产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镒资产”)的委托,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7]12040006号)。会计师发表了如下审计意见及说明:
“1、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段的内容:汉镒资产 2016年12
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对创想家(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创想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4,800,000.00元,其他
应收款中应收天津市大方世纪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世纪”)的往来款4,940,000.00元以及应收天津天宇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阳光”)的往来款43,986,000.00元等,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因无法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我们不能确定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2、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 公告编号:2017-016
注,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汉镒资产仍未解决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的由于资金困难,未能及时支付职工薪酬、缴纳税费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汉镒资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保留审计
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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