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丽晶光电因未完成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市
之日起暂停转让,且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丽晶光电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除前述董事、监事被执行强制措施外,其余董监高人员均已离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主办券商已无法联系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督促其进行信息披露,只能通过查询网上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公告,预计公司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 第(五)项、4.5.1
第(三)项规定,若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暂停转让;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丽晶光电督导专员,联系电话:0571-87831852。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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