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晶光电: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丽晶光电资讯
2020-04-20 17: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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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丽晶光电因未完成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市
之日起暂停转让,且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丽晶光电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除前述董事、监事被执行强制措施外,其余董监高人员均已离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主办券商已无法联系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督促其进行信息披露,只能通过查询网上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公告,预计公司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 第(五)项、4.5.1
第(三)项规定,若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暂停转让;若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丽晶光电督导专员,联系电话:0571-87831852。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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