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晶光电:财通证券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被暂停转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丽晶光电资讯
2019-09-02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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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02


财通证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被暂停转让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晶光电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除前述董事、监事被执行强制措施外,其余董监高人员均已离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无法完成,公司未能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含 10 月 31 日)无法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若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含 10 月 31 日)仍然无法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的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财通证券
2019 年 9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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