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披露 2019 年半年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办券商”)为浙江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丽晶光电,证券代码:831777,以下简称“公司”或“丽晶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督导丽晶光电过程中了解到,2019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董事谷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止 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全部董监高人员已无法履行相关
职能,且主办券商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鉴于丽晶光电目前的实际情况,主办券商预计其无法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且无明确延期期限,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财通证券作为丽晶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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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