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晶光电:财通证券关于丽晶光电未能回复年报问询函的风险提示公告
丽晶光电资讯
2019-08-07 16: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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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0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回复

年报问询函的风险提示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办券商”)系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丽晶光电,证券代码:831777,以下简称“公司”或“丽晶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于2019年7月2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19】第 245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要求丽晶光电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

自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董事谷
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截至目前,除前述董事、监事被执行强制措施外,其余董监高人员均已离职,主办券商无法与上述人员取得联系,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无法就年报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回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丽晶光电及相关责任主体可能存在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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