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按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风险提示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办券商”)为浙江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丽晶光电,证券代码:831777,以下简称“公司”或“丽晶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2019年4月10日,丽晶光电披露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计划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十项议案。
由于2019年4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蔡元皞、监事李晔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披露《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将原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9年6月6日召开。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19年6月5日发布的案情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韦某等21人执行逮捕,并对1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公司及人员相关银行账户、基金、股票、房产、车辆土地等予以冻结或查封。
基于上述事项,丽晶光电目前董监高人员已无法履行相关职能,且主办券商无法联系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公司进行信息披露。鉴于公司目前所处实际情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如期召开,主办券商据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丽晶光电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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