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3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1777 证券简称:丽晶光电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因涉嫌非法集资案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9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财通证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财通证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财通证券关于丽晶光电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提示公告》。
由于上述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的重大信息及风险提示均已经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得同意,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24日起恢复
公告编号:2019-024
转让。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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