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6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31777 证券简称:丽晶光电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4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因涉嫌非法集资案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由于上述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情况受到一定影响:
一、业务经营状况
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子公司杭州俪景照明有限公司。目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状况
现阶段除子公司杭州俪景照明有限公司外,母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与供应商、政府及银行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其他
丽晶光电专注于LED灯和节能灯等电光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非法集资。
公告编号:2019-019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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