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1777 证券简称:丽晶光电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因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谷德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29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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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流转表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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