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证券代码:831777 证券简称:丽晶光电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及《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二)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韦杰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李晔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十)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告编号:2019-011)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00-10: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丽丽
联系地址:杭州市登云路49号十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1-88337482
传真:0571-88337482
(二) 会议费用: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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