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云创: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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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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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30



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6年6月

中国·泌阳

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按照本管理制度追求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时,应遵

循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 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 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四)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违规及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业务规则》、《披露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处理程序:

(一) 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当及时

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二) 对其他年度报告信息存在重大错误、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由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的责任认定及处罚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

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影响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对于公司员工因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年报信息披露职责而出现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等综合审查认定其责任。

第十条 对于公司员工因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年报信息披露职责而发生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的,公司对该等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

(一)责令检讨并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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