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生物: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公告)
巨龙生物资讯
2018-03-09 1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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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1775 证券简称:巨龙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本公司现对终止挂牌期间涉及到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内容做出更正,特对该公告进行更正并予以公告。



一、 原公告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充分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以公允价格进行收购,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自本公告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后1个月内为本次股份收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 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二、 更正后具体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相关股东存在异议(以下简称“异议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充分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30日内截止,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 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21)。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公告编号:2018-020



特此公告。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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