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生物: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巨龙生物资讯
2018-03-09 15: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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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31775 证券简称:巨龙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及长期发展规划,为高效开展业务、节约公司成本,以及出于信息保密性等方面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全体股东的合 公告编号:2018-019



法权益。若相关股东存在异议(以下简称“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充分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30日内截止,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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