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1765 证券简称:惠达铝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及调 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告编号:2021-0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
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
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新收入准则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财政 部相关规定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二)《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惠达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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