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2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1764 证券简称:拓美传媒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余静涛于2016年9月6日将持有的10,040,000股股票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2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6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止,其余5,020,000股的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6日起至2018年9月5日止。该股份质押用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申请人民币16,000,000.00元的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其中,2016年9月6日起至2017年9月5日到期的5,020,000股股权质押期限届满,于2017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9月27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18-020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现余静涛的另外一部分股权质押期限届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票数量合计5,020,000股,其中5,02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018年10月12日,余静涛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10月12日。
二、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北京拓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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