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奥生物: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摘牌弘奥资讯
2019-04-19 23: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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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9


三门峡弘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门峡弘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8日9点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河南长浩律师事务所阴高松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2018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2018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18年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B审字(2019)1095号)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七)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在2019年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就201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拟本次不进行
分配。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8:00-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联系人:崔虹电话:0398-8529641传真:0398-8529640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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