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1743 证券简称:立高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6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鉴定通知书(2023)浙 0327 民诉前调 1098 号。受理原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鉴定,鉴定机构浙江城乡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已出具质量鉴定报告,(2023)浙 0327 民诉前调 1098 号案件经过前期鉴定等程序结案。
原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被告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号为(2024)浙 0327 民初 2883 号。在审理过程中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以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本案诉讼标的同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追加作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9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LI DAVID XI AN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敬校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安泼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心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是一家集乳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是目前国内较具规模产业特色的浓缩乳制品生产企业。因原告现有的厂房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生产需求,原告遂在苍南县灵溪镇成功路 789 号投资建造年产 3 万吨浓缩乳制品厂房。因原告自身非建筑行业企业,旗下也没有从事建筑相关行业的企业,因此原告聘请了被告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聘请专业的施工单位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厂房建设的总承包施工。但厂房在竣工后即陆续出现渗漏水和沉降的问题,尤其是“主车间”出现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开裂,地梁下沉,墙面开裂,隔墙与地面脱开,屋面渗漏水、封面渗漏水等严重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情况出现,导致原告至今无法正常使用厂房,严重扰乱了原告预期的经营计划,给原告以及股票市场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告编号:2024-019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判令被告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对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成功路 789 号的“主车间”厂房存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以及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位进行修复、重做所需要的费用。
判令被告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无法使用厂房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进行计算,自施
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的次日 2021 年 10 月 1 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维修完成之日
止。
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法院受理原告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指定浙江城乡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本案涉及的质量缺陷进行司法鉴定,2024 年 3 月
18 日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2024 年 6 月 7 日,民诉前调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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