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平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牌地平资讯
2022-12-09 17:18: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12-09


证券代码:831740 证券简称:地平线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30 日,赵宝江(甲方、出借人)与文卫红、方雅丽(乙方、借
款人)及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丙方、担保人)签订两份分期还款协议。

第一份分期还款协议主要约定如下:2018 年 1 月 15 日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
为 300 万元,按约定利率 2%/月计算,截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尚欠本金 300 万
元,利息 240 万元,以后利息按约定利率自动顺延至付清之日;乙方保证按下列
期限还款,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还款 5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25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本息;为确保本协议履行,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
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2 年,自上述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份分期还款协议主要约定如下:2018 年 12 月 7 日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
为 300 万元,按约定利率 2%/月计算,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尚欠本金 300 万
元,利息 174 万元,以后利息按约定利率自动顺延至付清之日,乙方保证按下列
期限还款,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款 300 万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本息;
为确保本协议履行,丙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2 年,自上述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反对,关联董事文卫红、方雅丽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未获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文卫红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 10 号院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文卫红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且为控股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文卫红因与上海经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涉及 150 万元及利息
(自2018年10 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5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
文卫红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支付 80 万元)产生纠纷未履行法院判决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被限制高消费,2022 年 6 月 25 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对公司声
誉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

姓名:方雅丽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 10 号院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方雅丽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一)担保基本情况”部分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文卫红及方雅丽因未及时偿还个人大额高息借款,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发生时,文卫红及方雅丽作为公司董事及相关责任人,未提请召开董事会,也未告知公司其他董事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且一直隐瞒该事项,导致公司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形成违规对外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作出执行决定(案
号:(2022)豫 0104 执 7353 号),执行金额合计为 11,416,483.00 元,被执行人
为文卫红、方雅丽、河南地平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一审及二审法院的判决,公司及郑州分时作为被告对文卫红、方雅丽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及郑州分时作为保证人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