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7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终止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882号),决定内容如下:截至2019年6月28日,金新股份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系统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内向股转系统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审核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股转系统将自2019年7月18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截止2019年7月17日,公司未向股转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根据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终止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18日起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就终止挂牌事宜与股东进行进一步的洽谈,充分了解股东的诉求,听取股东的建议,并将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公告编号:2019-016
和国公司法》、《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0635-8377097
电子邮箱:nana.0312@qq.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持续督导专员:陈阳,联系电话:18678836220。
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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