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2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转让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暂停转让,直至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后恢复转让。但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终止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882号),决定内容如下:截至2019年6月28日,金新股份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系统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内向股转系统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股转系统将自2019年7月18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5月20日、6月3日、6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08、2019-010、2019-011)。
公告编号:2019-015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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