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股份: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金新股份资讯
2018-11-09 16: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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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长兹留柱于2018年5月19日向公司提供200,000.00元的无息借款;董事兼总经理李兴军于2018年5月5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20日向公司提供60,000.00元、80,000.00元、210,000.00元、260,000.00元的无息借款,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兹留柱、董事兼总经理李兴军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兹留柱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城华府


公告编号:2018-016
姓名:李兴军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城华府
(二)关联关系

兹留柱为公司董事长;李兴军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接受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公司的纯获利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长兹留柱向公司提供200,000.00元的无息借款,董事兼总经理李兴军向公司提供610,000.00元的无息借款,以上借款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无偿为公司提供,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为公司现阶段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六、备查文件目录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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