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2017年8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全体职工代表。
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7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7人。本次会议的
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基本情况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袁凤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选举袁凤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 公告编号:2017-025
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7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0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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