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兹留柱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2016年度不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和银行票据授信额度。经协商,银行合计对公司授信金额人民币为2,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提高办事效率,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上述2,200万元额度范围内同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等协议、合同以及具体的协议、合同,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于2017年5月17日召
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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