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1716 证券简称:金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任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2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刘修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股东24人,持有公司股份22,6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5.33%,
会议由董事长兹留柱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22,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0
该任命董事刘修敏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该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修敏先生作为公司新任董事,经由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2
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对新任董事刘修敏先生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新任董事刘修敏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且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任命后公司董事成员人数为5人,符合公司治理机制要求。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董事的任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管理需要。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10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聊城金新建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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