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6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版)
住所:宜昌市五峰渔洋关镇天池路 8 号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020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 ...... - 2 -
目录 ...... - 3 -
释义 ...... - 4 -
一、 基本信息...... - 5 -
二、 发行计划...... - 7 -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 15 -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5 -
五、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如有)...... - 16 -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18 -
七、 有关声明...... - 19 -
八、 备查文件...... - 24 -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赤诚生物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赤诚生物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认购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行为
高级管理人员 指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投资者 指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认购协议书、认购合同 指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股权登记日 指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安信证券/主办券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湖南棓雅、棓雅生物 指 湖南棓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中倍、中倍生物 指 云南中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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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