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31696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布并生效的有关挂牌公司的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2.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3.参与组织公司资本市场融资;
4.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
5.保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决策有关的重要文件资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告编号:2020-029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公司挂牌的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公
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必须符合监管机构及有关挂牌规则的要求。应具有大学专科以
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财务审计、工商管理或法律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关于高管任职条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七条 按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文件,安排有关会
务,列席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关注并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应确保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若公司申请上市的,在公司申请上市过程中,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
监管部门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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