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1690 证券简称:恒升机床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芜湖恒升重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芜湖恒升重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王大成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主体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买入股 卖出股 股票买卖价 交易前持 交易后持
票数量 票数量 格(元/股) 股比例 股比例
王大成 董事 2022.4.19 - 9,000 0.50 0.2175% 0.209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王大成在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刻与王大成取得联系。经公司核查确认,王大成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王大成表示本次股票交易行为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王大成已认识到此次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为向投资者致歉。
公司董事会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并且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股票违规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芜湖恒升重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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