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5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1681 证券简称:智洋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15.7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
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8
年7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智洋电气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权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本次质押用于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本次质押对应贷款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全资子公司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此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和质押等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7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2,760,000 51.46%
股份限售情况:14,768,000 23.20%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19,204,000,占总股本30.16%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1、2015年 2 月质押 12,600,000 股给东
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股份性质全部为挂牌 后机构类限售股,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2日至2016年1月28日;2、2016年 5 月质押 9,060,000 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股份性质均为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质押期限为 2016年 5月 30 日起至 2017年 5月 29 日止;3、2016年 8 月质押 5,440,000 股给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股份性质全部为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质押期限为2016年 8月 2 日至 2017年 8月 1 日。4、2016年 10 月质押7,080,000股给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用于流动智洋电气流动资金贷款,股份性质为 2,300,000 股为有限售 条件股份,4,78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6年 9月 28 公告编号:2017-037
日起至 2017年 9月 27 日止。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协议
(二)中国结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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