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5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1671 证券简称:东方传动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传动,证券代码:831671)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开市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并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于 2020 年 3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公告编号:2020-007);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于 2020 年 4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6 日,
如到期无法恢复转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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