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20
证券代码:831671 证券简称:东方传动 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徐州中山饭店主楼一楼礼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徐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通知时间与通知方式:2015年 4 月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登载了“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7,542,6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8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494,8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2,047,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494,8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2,047,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5年 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494,8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2,047,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494,8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2,047,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129,6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3,412,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064,7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4,914,6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6%。
2.回避表决情况
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大会且持有淮北市尚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司股东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未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358,3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反对股数136,5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股数2,047,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侯其锋、吕志合
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徐州东方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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