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关于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泵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合肥华升泵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元证券,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国元证券委派牛海舟、王健翔、张昊然、吕涛、谢南昌、李伟、刘迪组成华升泵阀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牛海舟为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员工,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第一季度)。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拜访、督促自学、个别答疑、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对华升泵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华升泵阀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了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国元证券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拜访、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等方式,继续深入调查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本结构、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等。对于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商讨解决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间。
2、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机构与接受辅导的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的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国元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会同各中介机构不定期与公司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针对相关诉讼、专项问题等情况召开会议,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通过收集
整理企业提供材料,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日常沟通,关注公司相关诉讼情况、行业发展态势和产业链上下游等状况,审阅公司的工商档案、财务报告等资料,深入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前景及公司近期的经营发展情况;并按照上市辅导计划,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审阅公司工商档案文件、内部制度文件、业务合同、财务报表等,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华升泵阀的历史沿革、规范运行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公司落实。对于辅导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诉讼问题,经与公司充分讨论后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相关诉讼尚未有明确结论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
票(2024)皖 01民初 50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要求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并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该商业秘密;2、返还 1987年至 1999 年期间在原告任职期间借阅的《GWIA 型高速泵实验报告》等文件材料;3、请求判令各被告就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 3000 万元。
该诉讼已于 2024年 2月 29日上午开庭,尚未有判决结果。
解决方案:持续关注该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诉讼结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组织公司及律师做好诉讼结果的应对措施。
2、公司业绩有待加强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8,172.00 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095.05 万元,2023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1,620.90 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7.60 万元,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不大,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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