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股份: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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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17: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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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3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0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一节 监事 ...... 31
第二节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九章 通知、公告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第一节 通知 ...... 35
第二节 公告 ......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二章 附则 ......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 5 层 521-1。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法经营、服务客户、回报股东、促进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汽车零配件;经济贸易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挂牌后将股份登记存管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具体内容见附件。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该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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