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0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1624 证券简称:嘉成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建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聂东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矞辞职后,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聂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查询,聂东华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没有通过董秘资格考试。聂东华简历见附件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告编号2018-040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聂东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矞辞职后,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聂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查询,聂东华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没有通过董秘资格考试。聂东华简历见附件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公告编号2018-040
附件一:
简历
聂东华:男,1993年0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6月毕业于上海建桥学院金融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上海立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7年12月至今,任职于张家港嘉成建设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秘助理一职。聂东华没有通过董秘资格考试,与公司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聂东华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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