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关于山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反馈意见
山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温馨提示】
一、请企业家和主办券商特别关注挂牌并发行股票的融资机制设计,如有意向或已有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审查人员。在审查期间,对有挂牌并发行股票的,我们将予以单独列示,并不会因此影响审查进度。
二、主办券商的内核/质控部门应发挥督查内审责任,督促项目责任人及其成员,特别是推荐挂牌业务承做部门,按照尽调(核查)过程描述、实事(证据)列式、依法合理分析过程、结论性意见、补充披露情况等五步骤开展反馈回复工作,力求反馈回复能做到过程留痕、事实翔实、意见明确、披露充分,并最后对反馈工作再次复核确认。我司审查时对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工作将予以重点关注。
三、信息披露既是义务更是权利(好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投融资对接的重要形式。倡导公开转让说明书如实客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注重归纳提炼,避免冗长和千篇一律,力求个性化和差异化。
为便于吸引投资者,在满足基本内容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篇幅,业务部分的内容、格式、顺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筹,除遵循重要性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的披露特殊性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外,也要注意突出企业亮点的描述,包括业务模式、经营特点、核心竞争力、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地位。
鼓励企业家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包括大白话)撰写公司业务部分;鼓励律师、会计师发挥专业能力,可撰写相关内容;鼓励主办券商回归投行业务本质,帮企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包括挂牌并发行股票。
四、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精炼、专业,避免冗长、表述模糊、逻辑不清和避重就轻。
五、请企业家、经营管理层、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秉持与投资者当面沟通的心态,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撰写完毕后拔冗通读,检查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全面、合规,力求投资者见书即可见公司整体面貌。
一、致公司
贵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材料已经受理。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包括贵公司在内,我们对主办券商推荐的多个项目集中出具了首次反馈意见。主办券商对于贵公司的反馈意见的组织落实情况、完成质量、回复速度将直接影响我们对贵公司项目的审查进度。因此,我们建议贵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除积极安排董事长/总经理、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与、配合主办券商落实反馈意见之外,务必督促主办券商与其他中介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出回复。
二、致主办券商
贵公司同期推荐申报多个项目,请内核/质控部门牵头组织和督促承做推荐业务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律师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反馈意见。请内核/质控部门撰写反馈督查报告,并作为反馈回复的附件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工作。前述人员请做好接受我司质询的准备。
重点问题:
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时注意:(1)将所有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如:在申报文件处上传更新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法律意见书等;(2)同时上传PDF版本和可编辑WORD版本。
请你们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反馈督查报告作为反馈回复附件提交。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向我司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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