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6
证券代码:831613 证券简称:雷帕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则、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山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山 《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名称:山东雷
东雷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帕得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住所:淄川区 《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住所:淄川区
经济开发区杏山雷帕得路9号。 经济开发区。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待公司在全国中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后,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存管。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 本公司股份,自变更为股份公司之日起1年
转让。 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份。
待公司挂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待公司挂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股份转让还需遵守《业务规则》的规 制人的股份转让还需遵守《业务规则》的规
定。 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 (十四)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计总资产30%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委托理财、融资、对 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委托理财、融资、对
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等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计情况以及在实际执行中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事项。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000万元人
民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议除日常性关联
交易之外的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其他关
联交易;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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