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证券代码:831597 证券简称:苍源种植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8.00 元/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6,250,000股(含6,250,000股), 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5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201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
2015年12月1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5年12月23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缴款日延迟公告》,认购对象应于2015年12月22日(含当日)-2015年12月23日(含当日)的股票认购缴款起止日延期截止日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含当日),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01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
信验字 [2015]第2-0013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5年12月 31日
止,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
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2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3,750,000.00
元。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775号《关于抚州苍源中
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公司在2016年3月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 (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使用完毕,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募集资金一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68,794.81元,募集资金净额48,231,205.19元。
上述股票发行新增股东均按照《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的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将认购款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省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1850 3805 1000 00 6367
公司在取得上述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江西省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85038051000006367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故未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发生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股票
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主要用于扩大金银花种植面积、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合法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银花种植;金银花干花的生产及销售;金银花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募集资金中的基地建设费用支出为支付与金银花种植相关的山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出为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付与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相关的工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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