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彭远红质押其股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彭远红质押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4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6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因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与质押权人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借款期限延期,股东彭远红因贷款质押的股份同时顺延进行解除质押。
上述股权质押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经事后审核发现,现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补充披露如下公告:《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48)。
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范,
公告编号:2018-049
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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