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8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彭远红于201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质押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48.1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400,000 股为彭远红持有的有
限售条件股份,3,6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
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苏州
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与质押权人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签署了借款期限延期六个月的相关协议,股东彭远红因贷款质押的股份同时顺延六个月进行解除质押。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本次质押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深圳市宝利通 公告编号:2017-074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向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并不存在结合其他资
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为公司向第三方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对公司有利。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较大,存在因公司不能按期还款而导致公司股份所有权发生变更,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可能性较小。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彭远红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14,649,200股,占总股本:58.71%
股份限售情况:10,986,900股,占总股本:44.04%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14,000,000股,占总股本56.11%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彭远红于2017年4月12日质押股份
2,000,000股为彭远红向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时间为2017年4
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质押权人为陈功。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借款展期协议书》。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4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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