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益达: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17-072]
鸿益达资讯
2017-09-27 16: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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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7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形如下:



公司于2017年9月,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拟向深圳



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本次贷款期限为6个月,



贷款利率为年息12%,贷款时间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彭远红与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以其持有的公司6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彭远红以及董事朱友梅对此项借款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关联方彭远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4.92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58.71%,并通过深圳市汇仕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249.7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1%,彭远红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68.7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朱友梅担任公司董事,朱友梅与彭远红为夫妻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远红、朱友梅回避了本次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彭远红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 -



前进二路丽景城 9



栋13A09房



朱友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 -



前进二路丽景城 9



栋13A09房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彭远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4.92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58.71%,并通过深圳市汇仕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249.7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1%,彭远红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68.7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朱友梅担任公司董事,朱友梅与彭远红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苏州鸿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拟向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本次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率为年息12%,贷款时间以实际放款时间为准。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彭远红与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以其持有的公司6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彭远红以及董事朱友梅对此项借款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系关联方为子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无偿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担保为偶发性关联担保交易,是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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