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2
公告编号:2017-065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路鸿益达物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远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经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3,2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38%。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65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方彭远红及、朱友梅对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彭远红、朱友梅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00,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彭远红、深圳市汇仕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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