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831570 证券简称:鸿益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5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彭远红先生。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远红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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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鸿益达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62)。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股东、董事长彭远红及公司董事朱友梅对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彭远红、朱友梅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60)、《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彭远红、朱友梅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补发声明 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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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彭远红、朱友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借款200万元,
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6.96%。
(2)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向包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借款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7.9%。
(3)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向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
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利率为1.3%/月。
(4)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向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利率为2.0%/月。
2、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借款200万元事项,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2)关于公司向包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借款1500万元事项,同意票
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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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 150 万元事项,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4)关于公司向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借款100万元事项,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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