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1522 证券简称:汇波材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黄石汇波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6月2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安汇波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鼎丰铸造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鼎峰铸造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于江苏省淮安市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应收账款。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系董事黄晓明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黄晓明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经过股东
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公告编号:2017-04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家港保税区鼎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
丰铸造材料贸易 国际大厦A座1006A4室 有限责任公司 黄晓明
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鼎峰铸
造材料制造有限 塘桥镇水渠村 有限责任公司 黄晓明
公司
(二)关联关系
张家港保税区鼎丰铸造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鼎峰铸造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黄晓明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安汇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3家
客户的应收账款合计1,556,665.79元转让给关联公司,转让价格按
照应收账款原值计,支付方式为受让方从客户处收回相应款项后支付本次转让的对价。本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应收账款原值定价。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安汇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关联方张家港保税区鼎丰铸造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鼎峰铸造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有部分客户重合,公司子公司和关联企业均有针对这些客户 公告编号:2017-040
的应收账款,在进行对账、应收账款控制时多有不便。进行本次债权转让是为了方便客户核对货款,简化对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方便公司销售人员监控和管理应收账款,更好的控制经营风险。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对公司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黄石汇波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债权转让协议》
黄石汇波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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