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1521 证券简称:汉龙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5,015,249.69 元,累计未弥补亏损-15,015,249.69 元,公司 2023 年期末股本总额 33,600,75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于 2024 年 5 月 20 号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系公司经营累计亏损。其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公司原有业务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2023 年公司已经实现净利润 6,401,393.56。目前,公司已经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公司将力争逐步提升盈利能力。
三、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在巩固原有传统盈利产品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渠道,优化产业结构,以提高营业收入及利润率。
公告编号:2024-009
2、管理层深入分析公司面临的内部及外部环境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开源节流,在努力争取更大市场空间的同时管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分解任务和指标,专人负责,成立应收账款领导小组,分解回款指标,确保资金正常回笼。
公司认为,虽然面临短期的困难和风险,但通过深入分析各项内外部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公司在未来能够保持经营活力,具备应有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备查文件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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