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1521 证券简称:汉龙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成立全资子公司清远欣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清远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
易,无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公告编号:2023-040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清远欣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曙光二路东八座七层第 708 卡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张 家 港 汉 龙
新 能 源 科 技
现金 2,000,000 100% 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3-040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现有公司业务的扩展和延伸,实现公司现有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战略布局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积极防范应对相关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更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张家港汉龙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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